1.中華民國100年6月2日府授財開字第100101102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1年11月9日府授人企第1010199781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103年2月14日府授人企第1030027600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105年9月29日府授人企第1050210704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106年5月18日府授人企第1060106450號函修正
6.中華民國110年4月15日府授人企第1100091389號函修正
7.中華民國112年4月14日府授人企字第1120099932號函修正,並自112年6月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