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100年1月26日府授都建字第0991003545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100年8月31日府授都計字第1000170303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102年2月21日府授都計字第1020017368號函發布修正自民國102年5月1日起生效
4.中華民國102年7月25日府授都計字第1020136480號函修正
5.中華民國102年10月28日函府授都計字第1020205734號修正
6.中華民國103年3月11日府授都計字第10300387982號令修正
7.中華民國103年9月15日府授都計字第10301447841號令修正
8.中華民國103年11月27日府授都計字第10302386891號函修正
9.中華民國105年2月26日府授都計字第10500314921號令修正
10.中華民國107年6月12日府授都計字第10701233871號修正第六點及第
十八點
11.中華民國109年2月19日府授都計字第1090038075號修正第十五點
12.中華民國109年5月18日府授都計字第10901148051號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