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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2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4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0772853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地政類/自治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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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99年12月22日府法規字第0990367658號令訂定
2.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3.中華民國100年4月29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0772853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4月29日起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