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50260396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60179111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十九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70056020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2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4.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5.中華民國100年4月27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0732423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4月29日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