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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市有公共設施保留地租用辦法(改制前)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3 月 1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
法規體系: 原臺中市法規/財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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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十七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50045548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6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