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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水污染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11 月 28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7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1257043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環境保護類/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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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40220515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3.中華民國100年7月5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1257043號公告廢止原繼續適用,並自100年7月7日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