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四日臺中縣政府府秘法字第 10153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日臺中縣政府府法行字第 0911218040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四日臺中縣政府府法行字第 0970102083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5、10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5.中華民國100年4月12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064073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4月12日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