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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縣政府鼓勵民間參與經營教育事業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1 月 1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10228803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教育類/自治條例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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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十六日臺中縣政府制定公布
2.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二日臺中縣政府修正公布全文 15 條;並自公布
  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4.中華民國101年12月22日府授法規字第1010228803號自101年12月25日起於原轄區失其繼續適用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