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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監辦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2 月 1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3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100年3月3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0314651號公告廢止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主計類/自治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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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302055942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3.中華民國100年3月3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0314651號原公告繼續適用之法規廢止,自100年3月5日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