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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6 月 0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5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100730638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都市發展類/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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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300829512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301695832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十四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70268199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臺中市臨時
  性展演設施許可及管理辦法)
4.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5.中華民國101年5月7日府授法規字第10100730638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