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四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300885502 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30169583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4 條條文及附表二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十三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40084229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九月二十五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50194760 號
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及第 4 條條文之附表二
5.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十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900356981 號令
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