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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勞工服務中心場地使用管理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9 月 30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3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0374321號公告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勞工類/自治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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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三十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201497412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9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四月十九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40067935 號令
  修正發布第 4~6、9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五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80149579 號令
  修正發布第 2  條條文
4.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5.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0374321號公告,原繼續適用法規自100年3月9日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