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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垃圾處理場針對清運廢棄物車輛進場補充規定(改制前)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01 月 0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
法規體系: 原臺中市法規/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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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六日臺中市政府府環三字第 1567 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 13 點;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