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臺中市政府八九府行法字第 06765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5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十八日臺中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52274 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 15 條;並自九十年四月二十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十二日臺中市政府九十府行法字第 96022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5 條
4.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五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40151084 號
令發布修正第 1、3、5、11、13、15 條條文;本規程除第 6 條條文
自九十年四月二十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5.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70115733 號令
修正發布全文 15 條及編制表
6.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7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