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二日臺中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38374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五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201243662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60138775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4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三十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70126967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4 條條文
5.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