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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地理資訊基礎資料管理維護辦法(改制前)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3 月 22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
法規體系: 原臺中市法規/行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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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三月二十二日臺中市政府府行法字第 38374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十五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201243662  號
  令修正發布全文 10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60138775 號
  令修正發布第 3、4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三十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70126967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4 條條文 
5.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