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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潭子地區區段徵收範圍內合法建物申請原位置保留審查作業規定(改制前)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7 月 3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
法規體系: 原臺中市法規/地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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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三十一日臺中市政府九十府地用字第 105182 號函
  訂定發布全文 7  點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六日臺中市政府府地籍字第 0970239736 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 7  點
3.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