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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失學身心障礙國民學力鑑定及成人教育實施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7 月 21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4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10065091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教育類/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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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20072022 號
  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九月十五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80149349 號令
  修正發布第 3、6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4.中華民國101年4月20日府授法規字第1010065091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