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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區段徵收作業基金管理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7 月 03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5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0781353號公告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地政類/自治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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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三日臺中市政府府秘法字第 89068  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 11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九日臺中市政府府法規字第 0970129129 號令修
  正發布第 2、10  條條文
3.中華民國99年12月22日府法規字第0990367658號令修正
4.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5.中華民國100年5月6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0781353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5月6日起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