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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民眾遭遇急難事件救助實施要點(改制前)
公發布日: 民國 70 年 10 月 1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
法規體系: 原臺中市法規/社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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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年十月十九日臺中市政府府社福字第 70643  號函訂定發
  布
2.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四月臺中市政府府社福字第 36220  號函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臺中市政府府助字第 89007514 號函修
  正發布全文 15 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4.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