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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縣教育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7 月 19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6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1205203號公告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教育類/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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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九日臺中縣政府府法行字第 09119051200  號
  令制定公布全文 9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3.中華民國100年6月28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1205203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6月30日起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