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縣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7 月 0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6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1183196號公告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財政類/自治條例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四日臺中縣政府府法行字第 09117334100  號令
  制定公布全文 10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月十八日臺中縣政府府法行字第 0970261902 號令
  修正公布第 3、4、7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4.中華民國100年6月29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1183196號,並均自100年7月1日起於原適用行政區域內失其繼續適用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