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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市里鄰編組及區域調整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7 月 06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6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001072363號公告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民政類/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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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六日臺中市政府八八府秘法字第 93951  號令制
  定公布全文 8  條;並自公布日起施行
2.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3.中華民國100年6月10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1072363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6月12日起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