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臺中縣政府訂定發布全文 14 條;並自
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九日臺中縣政府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13 條(原名
稱:臺中縣路邊收費停車場管理辦法)
3.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九日臺中縣政府府法行字第 0940173592 號
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0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原名稱:臺中縣路邊
收費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
4.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5.中華民國100年6月15日府授法規字第10001102983號公告廢止,並自100年6月17日起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