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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臺中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自治條例(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69 年 04 月 14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101246873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建設類/自治條例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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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四月十四日臺中縣政府修正發布全文 38 條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十日臺中縣政府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38 條;並
  自公布日施行(原名稱:臺中縣辦理公共工程拆除建築改良物補償辦法
  )
3.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89號公告繼續適用兩年
4.中華民國101年7月24日府授法規字第10101246873號公告廢止繼續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