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一月三十日台中市政府(73)府建場字第 0692 號函
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七十六年四月二十八日台中市政府(76)府建場字第 29035
號函修正發布發布全文 17 點
3.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二日台中市政府(90)府經市字第 70682 號
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7 點(原名稱:臺中市公有○○零售市場攤舖
位使用人自治會設置要點)
4.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二十九日臺中市政府府經市字第 0970025332 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 17 點
5.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府授法規字第0990000099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