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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增訂「臺中市政府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地政類),並自即日起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11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府授地價二字第11203285281號公告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地政類/公告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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