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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修正「本市新社區抽藤坑溪河段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範圍及相關規定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府授農海行字第11200239881號公告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農業類/實質意義法規命令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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