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廢止本局111年5月3日中市民宗字第1110012170號公告,並自111年12月1日起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12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中市民宗字第111034130號公告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民政類/公告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