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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員工與執行職務具利害關係者互動須知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10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龍區政字第1110021701號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區公所及二級機關等類/臺中市各區公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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