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營建類別),自即日起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9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府授都秘字第11002462431號公告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都市發展類/公告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