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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處理員工異常狀況通報作業有關人員獎懲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12 月 25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政三字第1090168303號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政風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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