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廢/停臺中市清水區公所青少年活動中心、親子活動中心使用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8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清區社字第1010019847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區公所及二級機關等類/臺中市各區公所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