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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告環保局轉運一般廢棄物至外縣市處理期間為104年8月1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7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中市環廢字第10400735671號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環境保護類/公告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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