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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市和平區民代表會組織規程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12 月 0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06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401273311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組織類/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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