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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告污染行為及其罰則,並廢止本府100年5月12日府授環衛字第1000072159號公告,自公告日起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0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府授環衛字第1000202675號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環境保護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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