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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臺中市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認輔教師及志工制度實施及獎勵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5 月 1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8 年 01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學字第1080004068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教育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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