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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01:17

歷史法規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內部控制專案小組作業要點
民國 104 年 08 月 26 日
圖表附件:
法規內容:

一、臺中市政府法制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推動及執行內部控制,以達實現
    施政效能、提供可靠資訊、遵循法令規定、保障資產安全之目標,依
    據「臺中市政府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組設「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內
    部控制專案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辦理內部控制教育訓練。
  (二)檢討強化現有內部控制作業。
  (三)整合檢討個別性業務內部控制作業。
  (四)參採各權責機關所訂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及跨職能整合作業範例,
      並審視個別性業務之風險性及重要性,訂定合宜之內部控制制度。
  (五)內部控制其他相關事項之審議或備查。


三、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本局副局長兼任之;副召集人一人,由本局
    專門委員兼任之;置委員12人,除召集人及副召集人為當然委員外,
    其餘委員,由本局就下列人員派兼之:
  (一)本局法規審議科科長。
  (二)本局法規諮詢科科長。
  (三)本局行政救濟科科長。
  (四)本局採購申訴審議科科長。
  (五)本局消費者保護官室主任。
  (六)本局行政執行科科長。
  (七)本局秘書室主任。
  (八)本局人事室主任。
  (九)本局會計室主任。
  (十)本局政風室主任。


四、本小組以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由召
    集人召集之;召集人因故不克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召集人及
    副召集人均不克出席時,由召集人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召集人及委
    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克出席會議時,得指派代表一人出席。
    前項會議,得指定本局各單位提報內部控制作業落實執行情形。


五、本小組幕僚作業由本局會計室辦理。

六、本小組委員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

七、本小組決議及交付執行事項,以本局名義行之。

八、本小組所需經費,由本局年度預算項下支應。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