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一、臺中市北屯區公所(以下簡稱本所)為推動及執行內部控制,以達提升
施政效能、遵循法令規定、保障資產安全、提供可靠資訊之目標,特
設臺中市北屯區公所內部控制專案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
本要點。
二、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辦理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作業教育訓練。
(二)檢討強化現有內部控制作業。尚包括下列事項中涉及內部控制缺
失部分:
1.監察院糾正(舉)與彈劾案件。
2.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臺中市總決算審核報告建議改善事項。
3.上級與權責機關督導事項。
4.機關實施檢查評估及外界關注等事項。
(三)整合檢討個別性業務內部控制作業。
(四)參採各權責機關所訂內部控制制度共通性或其跨職能整合作業範
例,並審視個別性業務之重要性及風險性,訂定合宜之內部控制
制度及內部稽核作業。
(五)規劃及執行年度稽核計畫,必要時辦理專案稽核,並作成稽核報
告。
(六)就內部稽核發現之缺失及改善建議,適時簽報機關首長核定,並
追蹤其改善情形。
(七)提報臺中市政府內部控制推動及督導小組有關本所檢討現有內部
控制作業,所發現之重大缺失及督導改善情形、落實執行內部控
制及內部稽核作業情形。
(八)內部控制其他相關事項之審議或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