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內容:
一、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探求民意傾聴民眾心聲,即
時處理、解決民眾問題,特訂定本規範。
二、成立工作小組,設組長一人,由主任秘書擔任;執行幹事一人,由企
劃服務科規劃設計股股長擔任,分別負責督導、推動與執行服務工作
。下設民意論壇、Skype及LINE分組,民意論壇分組組員由本局財產
稅科、稅務管理科、法務科及八分局股長擔任;Skype及LINE分組組
員由電話客服中心人員擔任。
三、作業範圍
(一)溝通交流時,僅對具體性、建設性之稅務相關內容作答復。
(二)內容涉及辱罵、挑釁、毀謗等人身攻擊之言論及商業宣傳廣告或重複
張貼,本局得逕予刪除之。
(三)具體陳情或申請個案,應交本局秘書室文書股分文,並依本局受理人
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回復。
四、作業方式
(一)輪值時間
1、Skype分組:每日排定一人,輪值時間為上午九時至十一時,下午二時
至四時。
2、LINE分組:每日排定一人,輪值時間為當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
3、民意論壇分組:每日排定一人,輪值時間為當日上午八時至次工作日
上午八時。
(二)答復方式
1、Skype:在每日開放時間內,上網登入提供服務,即時答復民眾提問
,於每日值勤完畢後,將對話內容填寫於工作日誌內,次日交企劃服
務科彙整。
2、LINE:在每日開放時間內,同時登入手機版及電腦版提供線上即時通
訊服務,並於每日值勤完畢後,將對話內容填寫於工作日誌內,次日
交企劃服務科彙整。
3、民意論壇
(1)輪值人員於輪值日至本局外網檢視民意論壇,查看是否有與本局相關
、負面或與事實不符討論文章,以便即時回應。
(2)回應內容由輪值人員通報職掌單位擬具具體意見後,交輪值人員參酌
主撰回應內容,並將內容填報於工作日誌(如附表)內送組長陳核,答
復民意論壇需至本局網站後台管理系統,將答復內容上傳,工作日誌
另送企劃服務科彙整。
(三)答復內容儘量親切,口語化,並應避免公文用語。
五、企劃服務科於每月25日前,公告次月輪值表;輪值組員,因差假無
法執行職務時,應自行於該組覓妥代理人,確實執行輪值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