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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本市南區長春里、城隍里等附近地區污水下水道公告使用區域之範圍圖、開始使用日期、管理維護權責、新建房屋接用程序及尚未配合接管住戶之限期接管與處分等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7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中市水污營字第11300633541號公告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水利類/公告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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