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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中市西區區公所(以下簡稱本所)為健全本所監視錄影系統之設置管
理,以充分發揮其效能及維護辦公處所安全,特訂定本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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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點所稱監視錄影系統,指本所為維護辦公處所安全自行設置之影
像攝錄相關設備與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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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所監視錄影系統之設置管理,其所蒐集攝錄之影像資料應以維護公
共安全、社會秩序、預防及偵查犯罪有必要者為限,並不得侵犯他人
隱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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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所監視錄影系統管理單位為秘書室,負責監視錄影系統之申裝與管
理,包括使用與維護保養及攝錄資料之建檔、調閱與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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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秘書室應定期檢查及保養維護監視系統,以確保設備之正常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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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所監視錄影系統應設定帳號、密碼,並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各監視
攝錄資料備份期限,為其主機備份容量之上限;其管理人員離職或調
職後,對在職期間之攝錄資料仍應負保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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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司法警察機關因調查犯罪嫌疑或其他違法行為,而有調閱或複製本所
監視錄影系統攝錄資料之必要時,管理人員應依法予以配合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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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申請調閱或複製攝錄之影像資料,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所內調閱:本所各單位填具「臺中市西區區公所錄影監視系統
影音檔案調閱單」(以下簡稱調閱單),向秘書室提
出申請,經核准後由秘書室派員陪同調閱或複製。
(二)所外調閱:需至警政單位報案後,持「受(處)理案件證明單」
並填具調閱單,經核准後由本所秘書室派員陪同調
閱或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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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所監視錄影系統之攝錄資料應予保密,嚴禁私自拷貝、複製或任意
公開散布。如發現有不當使用情事,則視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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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要點奉首長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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