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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守望相助規劃輔導會報實施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6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中市警預字第1090039339號函訂定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警察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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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規劃、執行與督導守望相助業務
    ,依臺中市里守望相助隊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設置守望相助
    規劃輔導會報,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會報組織成員:
    (一)本會報置委員七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局業管副局長擔任、
        副召集人由本局犯罪預防科科長擔任,臺中市政府民政局(以下
        簡稱民政局)地方自治科科長、業務股長及承辦人與本局犯罪預
        防科業務股長及承辦人為委員。
    (二)本局所屬各分局亦成立輔導會報(以下稱各分局輔導會報),由業
        務組邀集所屬各分駐(派出)所、區公所業務單位代表人員擔任委
        員。
三、本會報召開方式:
    (一)本會報視臨時狀況需要召開會議,本局或民政局得派代表列席各
        分局輔導會報。
    (二)各分局輔導會報每年召開一次會議,並於召開後將會議紀錄報本
        局核備。
四、本會報及各分局輔導會報召開內容:
    (一)已參加守望相助之隊員持續進行素行查核,以落實隊員良莠控管
        。
    (二)守望相助隊員定期訓練到訓率、是否遲到早退等上課紀律及未參
        訓之檢討。
    (三)守望相助協勤情形及相關業務之督導成效。
    (四)統一執勤觀念及宣達守望相助隊保鄉衛民自動自發精神,勉勵精
        進勤務技能,提升執勤能力。
    (五)其他應配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