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緣起及目的
為配合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辦理推動簡政創新計畫,提升
本局行政效能及為民服務品質,特訂定本計畫。 |
|
貳、實施目標
一、本計畫之推動係為精進本局施政作為,提供主動、便民之服務,
增進本局行政效能,期望各科發揮創意、開辦「簡政創新」之政
策,落實創新便民措施及行政流程改造,以達善用資通訊科技、
單一窗口服務整合及主動提供客製化服務之目標。
二、本局推動簡政創新績優案件將配合研考會於每年10月提報市府評
核。 |
|
參、實施對象
本局業務單位(含綜合企劃科、城鄉計畫科、都市測量工程科、都市
設計工程科、都市更新工程科、建造管理科、營造施工科、使用管理
科、都市修復工程科)及所屬機關。 |
|
肆、計畫內容
一、計畫要點
(一)各科每年度應就現有業務,重新檢視並加以分析、檢討及改
進,且每年度應推動1項或數項重點工作,策略如次:
1.法令或流程檢討:重新檢討並改造服務流程。
2.工具運用:資(通)訊科技、資訊技術應用等。
3.激勵創新:公私協力、推動服務流程改造或提供跨機關整
合服務。
(二)各科應先就下列作業項目,研議創新施政及流程改造作業,
包括:
1.消耗人力、經費較大者。
2.人民申請案件,時程較長或應備文件繁複者。
3.內部文書作業繁瑣費時者。
(三)先確實瞭解現行的作業步驟,必要時繪製工作流程圖,以利
進行創新發展及流程改造。
(四)涉及跨單位、跨機關業務服務整合議題,得視需要邀集相關
單位、機關召開溝通協調會議。
(五)建立標準作業程序:經檢討改進並付諸實行而有具體績效的
作業步驟,應建立標準作業程序,作為處理例行業務,訓練
新進人員及評估工作能量的依據。
二、推動期程
1.每年3月:
(1)請各科提案。
(2)組成簡政創新工作小組評選績優案件。
(3)績優案件由提案單位開始執行。
2.每年9月:
(1)請績優案件單位填寫成果表。
(2)由簡政創新工作小組審查。
3.每年10月:配合研考會提送績優案件評核。
三、推動機制
(一)簡政創新工作小組:由本局局長指派副局長擔任召集人及科
長以上成員共三至五人組成,負責策劃、督導本局創新施政
與行政流程改造事宜,除派請同仁參與外,得外聘專家學者
組成簡政創新推動小組,協助簡政創新工作(含配合區公所
提案)之推動及就本局各科簡政創新提案辦理評選。
(二)評選作業流程:
1.由各科於每年3月前,至少提報一件;並將簡政創新案件
,填具「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政創新提案表」(表格
-1),彙整後提送簡政創新工作小組評選。
2.績優案件由提案單位開始實施並於每年9月填具「臺中市
政府都市發展局簡政創新辦理成果報告」(表格-2)。
3.召開簡政創新工作小組審查績優案件成果報告後,10月送
研考會評核。
四、獎勵方式依下列標準核予適當獎勵,並落實「獎由下起」之原則
:
(一)獲獎提案參與人員依據「臺中市政府推動簡政創新實施計畫
」第五點規定辦理敘獎。
(二)簡政創新工作小組成員、獲獎單位主管人員及研考相關同仁
:倘本局提案單位獲「臺中市政府推動簡政創新實施計畫」
甲等獎以上獎項各記嘉獎1次。
(三)前揭敘獎人員不得重複敘獎。 |
|
五、同一業務內容如曾參加本府辦理之評選並獲錄取者,不得重複參選,
但實施內容有顯著精進提升者不在此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