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處理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事件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1 月 3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幼字第11200667741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教育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發布令112年8月8日中市教幼字第11200667741號.pdf
發布令勘誤表.odt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處理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事件裁罰基準修正規定.odt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條號查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為處理違反幼兒及教育照顧法
與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規定事件,依循比例原則予以適當裁處
以建立
執法之公平性,特訂定本基準。
二、教育局處理違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事件裁罰基準,如附表
一;處理
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事件裁罰基準,如附表二。
三、教育局得依案情情節之輕重,依本基準酌予加重或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