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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資訊安全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8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中市消指字第1060043068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消防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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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中市政府消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強化資訊安全管理,確保資料
    、系統、設備及網路安全,避免資訊網路遭受攻擊以提昇資訊安全品
    質,特設置臺中市政府消防局資訊安全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總籌本局資訊安全管理相關事務。
    (二)推動本局資訊安全相關事務。
    (三)規劃辦理本局資訊安全宣導與教育訓練。
    (四)執行本局各項資訊安全工作。
    (五)審議本局資訊安全預防、危機處理、通報、稽核等事項。
三、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業管副局長兼任,副召集人一人,由救災救
    護指揮中心主任兼任。執行秘書一人,由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督察兼任
    ,資訊安全稽核一人,由政風室指定人員兼任;其餘小組成員三至五
    人由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資通股資訊人員兼任之。
四、本小組得視實際需要召集臨時會議,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
    未克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代理,召集人、副召集人均不克出席時,由
    執行秘書代理之。
五、除召集人、副召集人及執行秘書應親自出席會議外,其餘人員皆可由
    其代理人代理出席。
六、發生重大資訊安全事件時,得視需求邀請本局各科、室及中心主管出
    席審查會議研商相關危機處理及減災等工作。
七、本小組會議時,得視議題需要,邀請學者專家及有關人員列席。
八、本小組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
九、本小組所需經費,由本局相關預算依規定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