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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止「公告臺中市霧峰區油車第圳溪河段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範圍及相關規定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12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府授農海字第10502615721號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農業類/公告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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