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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中山地政事務所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9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中山地所人字第1040009833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區公所及二級機關等類/臺中市各地政事務所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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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
    依據臺中市政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104-107年)辦理。
貳、目標:
    一、培養本所人員性別意識,實踐性別平等。
    二、加強性別觀點融入機關業務,強化CEDAW及重要性別平等政策或
        措施之規劃、執行與評估,以達成實質性別平等之目標。
    三、推動性別主流化各項工具,提升推動品質及擴大成效。
參、實施對象:本所各單位。
肆、實施期程:104年1月至107年12月。
伍、實施內容:
    一、成立性別平等工作小組:
       (一)由本所秘書擔任召集人,成員為本所甄審及考績委員會委
             員。
       (二)每半年至少召開1次性別平等工作小組會議,推展性別平等
             綜合性業務。
    二、強化性別意識培力:
       (一)自辦或選派人員參加性別主流化策略及性別意識相關研習
             訓練。
       (二)鼓勵人員自行上網研習性別主流化相關數位課程。
    三、落實性別影響評估:機關訂定方案、計畫、政策時,蒐集相關
        性別統計,諮詢性別平等專家,填寫性別影響評估表,考量不
        同性別觀點,對於不同性別者的影響及受益程度進行評估與檢討。
    四、深化性別統計與性別分析:
       (一)透過區分性別的統計資料呈現及相關資訊,瞭解不同性別
             者的社會處境。
       (二)針對性別統計資料及相關資訊,從具有性別意識之觀點來
             分析性別處境與現象。
    五、優先編列性別預算:
       (一)預算編列優先考量對於不同性別者的友善環境建置。
       (二)進行計畫時運用性別影響評估表檢視性別相關預算之編列
             。
陸、績效評估及獎勵措施:
    依據臺中市政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104-107年)中之評估標
    準及獎勵措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