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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確保資訊安全,俾利公文整合資訊系統(以下稱本系統)使用者
之使用權限,防止公文資料外洩或錯誤,特訂定本管理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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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本所各課室及全體員工,使用或存取本系統資料時,均應依本管
理要點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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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權責由秘書室統籌管理本系統帳號與密碼,並督導各員工之使用情
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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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密碼申請與系統授權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本所員工到職後,由該員填寫『公文整合系統帳號新增(異
動)申請書』會請秘書室,依職務所需,給予本系統之使用
權限。
(二)員工因業務所需,需變更權限時,得於填具『公文整合系統
帳號新增(異動)申請書』後提出申請,並經權責主管核准後
,秘書室始得變更權限。
(三)員工職務異動時,若有調整該名員工系統使用權限需要者,
原部門主管及新調動部門主管應立即通知秘書室加以調整。
(四)員工離職時,以離職日為本系統使用期限,並於次日停用此
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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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系統存取權限除另有規定外,使用權限如以下規定:
(一)文書人員:限處理收發業務有關者。
(二)檔案管理人員:限處理檔案管理業務有關者。
(三)系統維護人員:由本所指定系統管理者,授權該員為最高權
限的系統。
(四)核判登記桌:限主任秘書室及區長室同仁得申請之。
(五)稽催人員:限負責稽催人員得申請。
(六)承辦人員(一般):負責處理公文書之非主管人員得申請。
(七)承辦人員(主管):負責處理公文書之主管人員得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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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高系統安全性應每六個月定期更新密碼,設定密碼為8碼以上,
其中應包括英文大小寫、數字及特殊符號的穿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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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帳號密碼僅限於所內業務用途使用,不得轉借或告知他人使用或
有任何妨礙本所正常運作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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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管理要點俟區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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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管理要點俟區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