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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中市政府內部控制學習圈實施計畫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5 月 13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府授主五字第1080238484號 函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主計類/行政規則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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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計畫緣起:
    為合理確保內部控制持續有效運作,機關設計完成內部控制制度後,
    應建立並落實自我監督機制,又監督作業包括例行監督、自行評估及
    內部稽核。接續內部控制作業建置推動時程,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
    本府)規劃於一百零五年度開始辦理內部稽核工作。本於「關心、瞭
    解、學習」理念,規劃營造一開放性的學習分享園地,成立府層級內
    部控制學習圈,培訓內部控制種子教師,將內部控制(含內部稽核)之
    重要性、實施作法等相關資訊充分傳達至機關首長、副首長及內部各
    單位,以利落實執行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各項工作,促進政府良善
    治理。
二、計畫目標:
    透過內部控制專業知識的學習,使理論與實務融會貫通,並應用於協
    助各機關內部控制作業之推動,達成穩健推動本府內部控制相關工作
    之效益。
三、規劃定位與方向:
   (一) 學習圈設置與定位:
        設為府層級的學習組織,提高學習組織的定位,有助於提升同仁
        學習的效果。
   (二) 不同領域成員參與:
        化解推動過程阻力,擴大參與,利於改善部門間的藩籬,俾朝共
        同目標努力。
   (三) 經驗的分享與建議:
        深化內部控制作業瞭解,透過案例分享與研討,集思廣益解決機
        關所遇難題。
   (四) 強化橫、縱向聯繫:
        強化內控小組與各主管機關、主管機關與所屬機關間,以及機關
        內部間聯繫。
   (五) 提供各項研究意見:
        配合內部控制之規劃,協助重要政策的傳遞及蒐集推動過程中各
        類意見反映。
四、辦理時間: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每季辦理一次;並
    得視實際需要調整辦理次數。
五、辦理地點:本府會議室。
六、主辦單位:本府主計處(第五科)。
七、實施對象:各機關薦舉之內部控制(含內部稽核)種子教師及有意充
    實內部控制專業知識之同仁。
八、研討主題與內容:
  (一)研討主題依本府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各年度重點工作或本府強
        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規定辦理。
  (二)研討主題得視實際需要予以調整。除研討主題外,各成員並得代
        表機關提出內部控制相關問題進行研討及經驗分享。
  (三)本學習圈得視需要適時邀請外聘講師蒞臨指導。
  (四)各次學習圈研習提案表應於研習會召開三日前將電子檔寄送本府
        主計處(第五科)彙整提會討論。     
  (五)參與各次研習會人員覈實核予終身學習時數。
九、經費來源:經費由本府主計處相關預算科目項下支應。
十、獎勵:倘本學習圈成員對於本府內部控制(含內部稽核)教育訓練有具
    體貢獻者,將提請權責機關予以敍獎。
十一、本計畫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