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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臺中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4 月 20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10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府授法規字第1070243745號 令
法規體系: 臺中市法規/建設類/自治條例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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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申請於建設局管理之公園、綠地或其他公共設施用地挖掘
          者,準用本自治條例第二章至第四章規定辦理。
第四十條    除公路法、市區道路條例另有規定外,本自治條例未規定之
        事項,應依臺中市道路管理自治條例及臺中市使用道路辦理活動
        施工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一條    本自治條例所需書表格式,由建設局另定之。
第四十二條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